1.甘肃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高爱平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7月和2016年1月,经时任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爱平批准,该公司两次向机关职工超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和未休假补贴共计104.91万元。2015年7月,经高爱平批准,该公司违规购置排量2.975升、价值71.86万元的进口小轿车1辆。2020年3月,高爱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队志办公室主任马霖培训期间私改行程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和2018年10月,原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劳动人事科科长马霖两次在培训过程中私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并在单位违规报销旅游费用2809.8元。2020年7月,马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兰新,原副局长张国平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许兰新安排时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张国平处理未支付的接待费用,张国平通过索要虚假公函、代他人签字的方式,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共计11071元。2020年8月,许兰新、张国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