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获悉,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今年1月至8月共问责2.3万余人,同比增长134%。问责范围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域,向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各个方面拓展,管党治党利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和中央纪委部署,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问责已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全国共有6100余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300余个纪委(纪检组)和6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2014年问责4600余人,2015年问责1.5万余人,2016年问责1.7万余人。
在严肃开展问责工作中,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责任,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问责,以强有力问责保障中央政令畅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问题严肃问责,2014年至今年8月问责2万余人,占问责总人数34%。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不断加大扶贫领域问责力度,3100余人受到责任追究。严明换届纪律,近两年对换届选举违规违纪问题问责600余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各地区各部门层层传导压力,以强有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4年至今年8月,共问责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700余人,问责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2.4万余人,占问责总人数的40%。问责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5.1万余人,重点聚焦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贪污侵占扶贫、民生款物等问题,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记者 王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