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省纪委“九个严禁”的要求,驻厅纪检组就遵规守纪廉洁过节向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发出特别提醒:
1.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3.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
4.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家长请吃;
5.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
6.不得用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
7.不得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不得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
9.不得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
10.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